[理事之窗]杨志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作者:发布时间:2012-11-20, 10:19 来源:西藏文化网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56个民族不仅创造了灿烂辉煌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见证,是民族生命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体现,是国家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内在动力。在纪念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之际,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在拉萨召开第三届中国西藏文化论坛,共商西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大计,必将进一步推动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大系统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保护好、利用好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藏族优秀传统文化,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加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千百年来,西藏各族人民生息于雪域高原,在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认知、适应、改造、发展的漫漫历程中,在与不同民族的文化交流、融合和借鉴过程中,创造了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形态多样的文化,其中包括语言文字、哲学宗教、藏医藏药、天文历算、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建筑美学、雕塑绘画、工艺美术等。它是西藏各族人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精神财富和智慧结晶,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是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是推动各民族团结进步的动力,也是维护中华民族文化身份和我国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实事证明,进一步加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于有力批驳西方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鼓吹“西藏传统文化灭绝”的谎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筑牢社会稳定的基础都具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加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西藏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情感有着特殊的渊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契合群众情感的民心工程,是一项体现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的德政工程。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于促进西藏和谐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西藏优秀文化遗产薪火承传,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于民间、生长于民间、繁荣于民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民族性与大众性的特点,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源泉和血脉,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根基和重要的精神资源。加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于建设西藏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打造民族民间文化精品,打造国家级和世界级文化品牌,努力使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当代文化产业有机结合,努力建设既有深厚历史积淀,又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西藏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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