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行政区划

作者:发布时间:2019-02-25, 16:49 来源:中国西藏

  日喀则

  (一)历史地理

  日喀则史称“藏”。13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正式纳人中央政府行政管辖,将日喀则分为6个万户。20世纪初,西藏噶厦政府把日喀则提升为“基宗”。和平解放后,1951年,分别成立日喀则、江孜临时工委;1960年,分别成立日喀则、江孜专员公署;1964年,合并为日喀则专员公署;1978年,改称日喀则地区行政公署;2014年6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日喀则撤地设市,设立地级日喀则市。

  日喀则市位于西藏西南部,东西长约800公里,南北宽约220公里,东邻拉萨市与山南市,西衔阿里地区,南与尼泊尔、不丹、印度三国接壤,北靠那曲地区,面积18. 2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境内有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世界最“悬湖”—长芝冰川湖,有扎什伦布寺、江孜抗英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12个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7处69个点。

  (二)人口区划

  截至2016年底,全市总人口79.19万人,同比增加0.86万人、增长1.1%。除藏族外,全市还有汉族、回族及未识别民族成分的夏尔巴人。全市共设17县1区,即南木林县、江孜县、定日县、萨迦县、拉孜县、昂仁县、谢通门县、白朗县、仁布县、康马县、定结县、仲巴县、亚东县、吉隆县、聂拉木县、萨嘎县、岗巴县和桑珠孜区,辖175个乡、27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1643个行政村、30个社区。

  (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16年,日喀则市以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大力实施党建珠峰、生态珠峰、文化珠峰、产业珠峰、幸福珠峰、法治珠峰“六大战略”,开展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双拥模范城市、民族团结示范城市“六城共建”,推进旅游文化腹心区、特色文化传承区、南亚开放前沿区、生态屏障保护区、安全屏障建设区、民族团结示范区、社会稳定典范区“七区建设”,着力发展壮大珠峰有机种养加业、珠峰特色旅游业、珠峰天然饮用水业、珠峰绿色生态业、珠峰特色手工业、珠峰清洁能源业、珠峰南亚物流业等“七大产业”,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坚定不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建设美丽日喀则,扎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开创了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族团结、民生改善、宗教和睦、生态良好、党建加强的好局面。2016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2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37亿元,同比增长3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5亿元,同比增长89.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31亿元,同比增长1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8338元、8660元,同比分别增长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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