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
(一)历史地理
林芝是藏族等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公元7世纪,吐蕃政权建立,工布地区纳入“约茹”(左翼)军政区域管辖。和平解放后,1956年6月,成立塔工“基巧”办事处;1960年2月,成立林芝地区专员公署;1964年5月,撤销林芝地区专员公署;1986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成立林芝地区;2015年3月1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林芝撤地设市。
林芝市地处西藏东南部,雅鲁藏布江中下游,东西长约647公里,南北宽约353公里,东与昌都市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毗邻,西与拉萨市和山南市交界,北与那曲地区相连,南与缅甸、印度两国接壤,面积11.7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100米,河流广布,有雅鲁藏布大拐弯等6条较大峡谷,水能蕴藏量约为1.18亿千瓦以上,有雅鲁藏布大峡谷、巴松措、南伊沟和鲁朗4个国家4A级景区。
(二)人口区划
截至2016年底,全市总人口22.23万人,同比增加0.64万人、增长2.96%。主要有藏族、汉族、门巴族、珞巴族、独龙族、纳西族等民族和僜人。全市共设7个县(区),即巴宜区、工布江达县、朗县、米林县、察隅县、波密县、墨脱县,辖54个乡镇,498个行政村(社区)。
(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16年,林芝市紧紧围绕推进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目标,牢牢守住和谐稳定、生态保护、安全生产三条底线,紧紧抓住发展主线,强化党建保障,聚焦全域旅游带动、基础设施拉动、民生保障先动、特色产业推动、城乡协调联动、创新开放驱动六个重点,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5.77 亿元,同比增长10.1%,连续2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人均生产总值达50211元,同比增长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61亿元,同比增长22.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2.23亿元,同比增长23.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5.68亿元,同比增长1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54亿元,同比增长11.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812元,同比增长1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52元,同比增长9.2%。